2018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者:baowei发布时间:2018-11-22作者:浏览次数:836


武汉商学院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各位新同学:

凡考取我校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武汉市郊(蔡甸、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江夏)的新生,入学时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手续。

二、武汉市以外省、市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本人《录取通知书》与户口本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000)。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与录取通知书一并交学校保卫部(处)办理落户口手续。

三、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在新生入学当年1130日前上交材料的由学校保卫部(处)集中办理落户手续,超过时间需落户学校的学生由本人自行准备落户材料去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办理完成后将《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上交学校保卫部(处)集中保管。

四、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上交户口迁移材料同时索要户口迁移凭证,个人自行办理的在上交《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学校保卫部(处)后索要落户口凭证。

五、非因特殊情况,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将户口迁出。

六、户口迁入到学校的学生在毕业时应及时将户口迁出,如不能及时迁出的学生应在毕业二年内将户口迁出,否则将会影响户口的正常使用。